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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酒中心用户注册协议》
一、服务条款的确认及接受
1、上酒中心网站(指winex-sh.com,以下称“本网站”)各项服务的所有权和运作权归属于“上酒中心”所有,本网站提供的服务将完全按照其发布的服务条款和操作规则严格执行。您确认所有服务条款并完成注册程序时,本协议在您与本网站间成立并发生法律效力,同时您成为本网站正式用户。
2、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变化及本网站运营需要,上酒中心有权对本协议条款及相关规则(包括但不限于本注册协议、网站上发布的上海自贸区红酒交易中心红酒商城交易总则、交易细则、交易商品管理办法、风险控制管理细则等)不时地进行修改,修改后的内容一旦以任何形式公布在本网站上即生效,并取代此前相关内容,您应不时关注本网站公告、提示信息及协议、相关规则等相关内容的变动。您知悉并确认,如您不同意更新后的内容,应立即停止使用本网站;如您继续使用本网站,即视为知悉变动内容并同意接受。
3、本协议内容中以加粗方式显著标识的条款,请您着重阅读。您点击“同意”按钮即视为您完全接受本协议,在点击之前请您再次确认已知悉并完全理解本协议的全部内容。
1.4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变化及本网站运营需要,酒石有权对本协议条款及相关规则不时地进行修改,修改后的内容一旦以任何形式公布在本软件上即生效,并取代此前相关内容。

二、服务须知
1、本网站运用自身开发的操作系统通过网络为用户提供服务。使用本网站,您必须: (1)自行配备上网的所需设备,包括个人手机、平板电脑、调制解调器、路由器等; (2)自行负担个人上网所支付的与此服务有关的电话费用、网络费用等。
2、基于本网站所提供的网络服务的重要性,您确认并同意: (1)提供的注册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注册资料如有变动的,应及时更新; (2)如果您提供的注册资料不合法、不真实、不准确、不详尽的,您需承担因此引起的相应责任及后果,并且上酒中心保留终止您使用本网站各项服务的权利。

三、订单
1、使用本网站进行操作,您应具备购买、转让相关商品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如果您在18周岁以下,您需要在监护人的监护参与下才能注册并使用本网站。在操作的同时,即视为您满足上述条件,并对您在订单中提供的所有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2、在您下订单时,请您仔细确认所购商品的名称、价格、数量、规格、费用、电话、收货地址等信息。收货人与您本人不一致的,收货人的行为和意思表示视为您的行为和意思表示,您应对收货人的行为及意思表示的法律后果承担连带责任。
3、您理解并同意:本网站上发售或展示的商品和价格等信息仅是要约邀请,您下单时须填写您希望购买的商品数量、价款及支付方式、收货人、联系方式、收货地址(合同履行地点)、合同履行方式等内容;系统生成的订单信息是计算机信息系统根据您填写的内容自动生成的数据,仅是您向销售方发出的合同要约;销售方收到您的订单信息后,在将您在订单中订购的商品支付价款后,视为您与销售商之间就实际直接向您发出的商品建立了合同关系;当您作为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下单并支付货款的情况下,您货款支付成功后即视为您与销售方之间就已支付货款部分的订单建立了合同关系。
4、尽管本平台做出最大的努力,但由于市场变化及各种以合理商业努力难以控制因素的影响,本网站无法避免您提交的订单信息中的商品出现缺货、价格标示错误等情况;如您下单所购买的商品出现以上情况,您有权取消订单,销售方亦有权依法、依约取消订单,若您已经付款,则为您办理退款,并提供订单处理方案。

四、配送和交付
1、您在本网站购买的商品将按照本网站上您所指定的送货地址进行配送。订单信息中列出的送货时间为参考时间,参考时间的计算是根据库存状况、正常的处理过程和送货时间、送货地点的基础上估计得出的。您应当清楚准确地填写您的送货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配送信息,您知悉并确认,您所购买的商品应仅由您填写的联系人接受身份查验后接收商品,因您变更联系人或相关配送信息而造成的损失由您自行承担。
2、因如下情况造成订单延迟或无法配送等,本网站将无法承担迟延配送或无法配送的责任: (1)客户提供错误信息和不详细的地址; (2)货物送达无人签收或拒收,由此造成的重复配送所产生的费用及相关的后果。 (3)不可抗力,例如:自然灾害及恶劣天气、交通戒严等政府、司法机关的行为、决定或疫情、命令、意外交通事故、罢工、法规政策的修改、恐怖事件、抢劫、抢夺等暴力犯罪、突发战争等。
3、您在本网站购买或提货的商品由第三方配送公司(包括顺丰、圆通等,以下称“配送公司”)为您完成订单交付,系统或单据记录的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

五、用户个人信息保护及授权
1、您知悉并同意,为方便您使用本网站相关服务,本网站将存储您在使用时的必要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您的真实姓名、性别、生日、配送地址、联系方式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未经您的许可上酒中心不会向第三方公开、透露您的个人信息。上酒中心对相关信息采取专业加密存储与传输方式,利用合理措施保障用户个人信息的安全。
2、您知悉并确认,您在注册帐号或使用本网站的过程中,需要提供真实的身份信息,上酒中心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要求,进行基于移动电话号码的真实身份信息认证。若您提供的信息不真实、不完整,则无法使用本网站或在使用过程中受到限制,同时,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您自行承担。
3、您在使用本网站某一特定服务时,该服务可能会另有单独的协议、相关业务规则等(以下统称为“单独协议”),您在使用该项服务前请阅读并同意相关的单独协议;您使用前述特定服务,即视为您已阅读并同意接受相关单独协议。
4、您充分理解并同意: (1)接收通过邮件、短信、电话等形式,向在本网站注册、购物的用户、收货人发送的订单信息、促销活动等内容; (2)为配合行政监管机关、司法机关执行工作,在法律规定范围内上酒中心有权向上述行政、司法机关提供您在使用本网站时所储存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您的注册信息等,或使用相关信息进行证据保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见证等; (3)上酒中心依法保障您在使用过程中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在您使用本网站服务过程中,如果涉及到您设备自带功能的服务会提前征得您同意,您一经确认,上酒中心有权开启提供服务必要的辅助功能。 (4)上酒中心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在法律规定范围内自行决定单个用户在本网站及服务中数据的最长储存期限以及用户日志的储存期限,并在服务器上为其分配数据最大存储空间等。

六、用户行为规范
1、您同意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依法遵守以下义务: (1)不得制作、传输或发表以下违法信息资料: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法规实施的;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煽动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宣扬或煽动实施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及其活动的;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言论;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散布谣言,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的;散布淫秽、色情、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名誉、隐私和其他合法权益的;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2)防范和抵制制作、复制、发布含有下列内容的不良信息资料:标题严重夸张,发表内容与标题严重不符的;不当评述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等灾难的;煽动人群歧视、地域歧视等的;宣扬低俗、庸俗、媚俗内容的;违反社会公德行为的;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其他对网络生态造成不良影响的内容。
2、本协议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您亦同意严格遵守以下义务: (1)资料信息必须符合中国有关法规; (2)不得利用本网站从事洗钱、窃取商业秘密、窃取个人信息等违法犯罪活动; (3)不得干扰本网站的正常运转,不得侵入本网站及国家计算机信息系统; (4)不得传输或发表任何违法犯罪的、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伤害性的、庸俗的、不文明的等信息资料; (5)不得教唆他人从事违法违规或本协议、平台规则所禁止的行为; (6)不得利用在本网站注册的账户进行牟利性经营活动; (7)不得发布任何侵犯他人个人信息、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或合法权利的内容;
3、您须对自己在网上的言论和行为承担法律责任,您若在本网站上散布和传播反动、色情或其它违反国家法律的信息,本网站的系统记录有可能作为您违反法律的证据。

七、本网站使用规范
1、关于移动客户端软件的获取与更新: (1)您可以直接从上酒中心网站上获取上酒中心移动客户端软件,也可以从得到上酒中心授权的第三方获取,如果您从未经上酒中心授权的第三方获取软件或与上酒中心移动客户端软件名称相同的安装程序,上酒中心无法保证该软件能够正常使用,并对因此给您造成的损失不予负责; (2)为了改善用户体验、完善服务内容,上酒中心将不断努力开发新的服务,并为您不时提供软件更新,新版本发布后,旧版本的软件可能无法使用,上酒中心不保证旧版本软件继续可用及相应的客户服务,请您随时核对并下载最新版本。
2、除非法律允许或上酒中心书面许可,您使用本网站过程中不得从事下列行为: (1)删除本网站及其副本上关于著作权的信息; (2)对本网站进行反向工程、反向汇编、反向编译,或者以其他方式尝试发现本网站的源代码; (3)对上酒中心拥有知识产权的内容进行使用、出租、出借、复制、修改、链接、转载、汇编、发表、出版、建立镜像站点等; (4)对本网站或者本网站运行过程中释放到任何终端内存中的数据、网站运行过程中客户端与服务器端的交互数据,以及本网站运行所必需的系统数据,进行复制、修改、增加、删除、挂接运行或创作任何衍生作品,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使用插件、外挂或非经上酒中心授权的第三方工具/服务接入本网站和相关系统; (5)通过修改或伪造网站运行中的指令、数据,增加、删减、变动网站的功能或运行效果,或者将用于上述用途的软件、方法进行运营或向公众传播,无论这些行为是否为商业目的; (6)通过非上酒中心开发、授权的第三方软件、插件、外挂、系统,登录或使用本网站及服务,或制作、发布、传播上述工具; (7)自行或者授权他人、第三方软件对本网站及其组件、模块、数据进行干扰。

八、违约责任
1、如果上酒中心发现或收到他人举报投诉您违反本协议约定或存在任何恶意行为的,上酒中心有权不经通知随时对相关内容进行删除、屏蔽,并视行为情节对违规帐号处以包括但不限于警告、限制或禁止使用部分或全部功能、帐号封禁、注销等处罚,并公告处理结果。
2、上酒中心有权依据合理判断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规定的行为采取适当的法律行动,并依据法律法规保存有关信息向有关部门报告等,您应独自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3、您理解并同意,因您违反本协议或相关服务条款的规定,导致或产生第三方主张的任何索赔、要求或损失,您应当独立承担责任;上酒中心因此遭受损失的,您也应当一并赔偿。
4、除非另有明确的书面说明,上酒中心不对本网站的运营及其包含在本网站上的信息、内容、材料、产品(包括软件)或服务作任何形式的、明示或默示的声明或担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

九、所有权及知识产权
1、您一旦接受本协议,对于您提供、上传、创作、发布在本网站的文字、评论、图片、照片、视频、音频等任何形式的信息内容(如有)(包括但不限于评价、咨询等),您免费授予上酒中心及其关联公司至保护期终止为止、不可撤销的、全球范围的、排他的许可使用著作权(包括并不限于: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以及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可许可使用的权利)、肖像权、用户ID名称等相关的全部合法权利权益,就上酒中心具有诉讼主体资格的权利、权益,上酒中心有权以自身名义对第三方侵权行为取证及提起诉讼。您同意上酒中心及其关联公司有权存储、使用、复制、修订、编辑、发布、展示、翻译、分发、推广、出版、发行、信息网络传播您以上信息内容,有权改编制作派生作品,并以已知或日后开发的形式、媒体或技术将上述信息纳入其它作品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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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您应确保在上酒中心网站上发表的第九条第一款各类信息内容均不涉及侵犯第三方肖像、隐私、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否则上酒中心有权随时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删除、断开链接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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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法律管辖适用及其他
1、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力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向协议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协议签订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浦东新区。
2、如果本协议中任何一条被视为废止、无效或因任何理由不可执行,该条应视为可分的且并不影响任何其余条款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
3、本协议未明示授权的其他权利仍由上酒中心保留,您在行使这些权利时须另外取得上酒中心的书面许可。上酒中心如果未行使前述任何权利,并不构成对该权利的放弃。
《隐私保护政策》
上海自贸区红酒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尊重并保护所有使用本网站进行购物的用户的隐私权。本隐私保护政策说明了本网站在为用户提供服务的过程中收集、存储、使用、共享和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等相关规则。我们在此特别提醒用户认真阅读、充分理解本隐私保护政策各条款(未成年人应在监护人陪同下阅读)。
用户一旦注册本网站账户、使用或继续使用本网站的服务,即表示用户接受本隐私保护政策。本隐私保护政策可能会不时更新,本网站会及时公告,在该等情况下,若用户继续使用本网站的服务,即表示同意本隐私保护政策的所有内容,并接受经修订的本隐私保护政策的约束。
隐私保护政策
一、 本网站收集的个人信息
用户了解并同意本网站收集下列个人信息:
1.当用户注册本网站账户时,用户根据本网站要求提供的个人注册信息:可能包括用户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地址、第三方支付工具的账号及相关附加信息等。
2.为了优化并提供用户优质的服务,本网站收集用户使用服务的相关信息,这类信息包括:
I.本网站会在用户的计算机上设定或取用本网站平台服务器数值(cookies),包括但不限于用户的IP地址、浏览器的类型、使用的语言、访问日期和时间、软硬件特征信息及用户需求的网页记录等数据。或访问移动网页使用本网站平台服务时,本网站可能会读取与用户位置和移动设备相关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型号、设备识别码、操作系统、分辨率、电信运营商等。
II.除上述信息外,本网站还可能收集的其他信息,包括用户与本网站的客户服务团队联系时用户提供的相关信息,用户参与问卷调查时向我们发送的问卷答复信息,以及用户与本网站的关联方、本网站商业合作伙伴之间互动时以合法途径收集的相关信息。
III.与此同时,为提高用户使用本网站提供的服务的安全性,更准确地预防钓鱼网站欺诈和木马病毒,我们可能会通过了解一些用户的网络使用习惯、常用的软件信息等手段来判断用户账户的风险,并可能会记录一些本网站认为有风险的URL。
二、 用户了解并同意,以下信息不适用本隐私保护政策
用户同意本网站为下列目的使用用户信息:
1.向用户提供服务,并维护、改进这些服务;
2.单独或与其他信息结合,用于向用户提供个性化服务,例如用于记住用户的身份,分析用户使用本网站服务的情况等;
3.为服务用户的目的,本网站可能使用用户的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验证用户身份,提供物流信息,向用户发出产品和服务信息,或者与本网站合作伙伴共享信息以便他们向用户发送有关其产品和服务的信息(后者需要用户的事先同意)。
4.可能使用用户的个人信息以预防、发现、调查欺诈、危害安全、非法或违反与用户或其关联方协议、政策或规则的行为,以保护用户、其他用户,或用户或其关联方的合法权益。 经用户许可的其他用途。
5.经用户许可的其他用途。
四、 信息的保存、披露、转移和删改
1.原则上,我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收集和产生的个人信息,将保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我们只会在达成本声明所述目的所需的期限内保存您的个人信息,除非法律有强制的保存期限要求。而我们判断前述期限的标准包括:
i.完成与您相关的交易目的、维护相应交易及业务记录、应对您可能的查询或投诉;
ii.保证我们为您提供服务的安全和质量;
iii.您是否同意更长的保存期间;
iv.是否存在保存期限的其他特别约定。 在您的个人信息超出保存期限后,我们会根据适用法律的要求删除您的个人信息,或使其去标识化处理。如果我们终止服务或运营,我们会至少提前三十日向您通知,并在终止服务或运营后对您的个人信息进行删除或去标识化处理。
2.用户同意用户的个人信息可在下述情况下部分或全部被披露:
i.经用户同意或授权,向第三方披露;
ii.如用户是合资格的知识产权投诉人并已提起投诉,应被投诉人要求,向被投诉人披露,以便双方处理可能的权利纠纷;
iii.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或者行政或司法机构的要求,向第三方或者行政、司法机构披露;
iv.如果用户出现违反中国有关法律或者网站政策的情况,需要向第三方披露;
v.为提供用户所要求的产品和服务,而必须和第三方分享用户的个人信息;
vi.其它本网站根据法律或者网站政策认为合适的披露;
vii.在本网站平台上创建的某一交易中,如交易任何一方履行或部分履行了交易义务并提出信息披露请求的,本网站有全权可以决定向该用户提供其交易对方的联络方式等必要信息,以促成交易的完成或纠纷的解决。
3.用户的个人信息的转移 用户了解并同意:
i.本网站不会向任何人出售或出借用户的个人信息,除非事先得到用户的许可。
ii.本网站亦不允许任何第三方以任何手段收集、编辑、出售或者无偿传播用户的个人信息。任何用户如从事上述活动,一经发现,本网站有权立即终止与该用户的服务协议,查封其账号。
iii.为持续发展本网站的业务,本网站可能会因合并、分立、收购或者资产转让等造成本网站向第三方进行业务转移。用户同意并理解个人信息的转让也是资产转让的一部分。如果发生这种并购,用户应当预见本网站将会与他人共用用户的一些或全部资料以继续提供服务。
4. 用户个人信息的删改
如果用户向更正、补充或者删除个人信息,用户可以在网站端“个人中心”中修改或者在小程序端“我的”中“个人信息”里面进行修改,也可以联系客服进行相关操作(详见本政策第九点的联系方式)。
五、 信息安全与保护
在使用本网站服务进行消费时,用户不可避免的要向本网站提供自己的个人信息,如联络方式或者邮政地址。请用户妥善保护自己的个人信息,避免在非必要的情形下向第三方提供该信息;
1.如果用户发现自己的个人信息泄密,尤其是本网站平台账户密码发生泄露,请用户立即联络本网站客服,以便本网站采取相应措施。
2.本网站将尽一切可能采取适当的技术手段,以保证用户可以访问、更新和更正自己的注册信息。
3.本网站使用各种安全技术和程序,以防信息的丢失、不当使用、未经授权的披露。但由于技术限制、可能存在的恶意手段,本网站不能保证信息的完全安全。用户了解并同意因信息传输过程中不可控制的外因导致的信息安全问题,本网站不承担责任。对于用户所同时使用的其他方的服务(例如宽带服务)、设备(例如移动终端)提供方等的个人信息保护责任,应由该等提供方承担。 我们将采取业内标准做法来保护您的个人信息,防止其遭到未经授权的访问、披露、使用、修改、损坏或丢失。为此,我们特别采取了以下措施:
1.我们采取一切合理可行的措施,确保个人信息收集的最小化,不会收集与达到目的无关的个人信息。我们只会在达成本政策所述目的及所需的期限内保留您的个人信息,除 非需要延长保留期或法律允许;
2.我们会使用受信赖的保护机制防止数据和存储数据的服务器遭到恶意攻击;
3.我们会部署访问控制机制,确保只有授权人员才可访问个人信息;并且依照业务需要和人员层级,控制授权人员的数量并对授权人员做到分层级的权限管理;对个人数据的 访问都会被记录日志,并由管理员定期审计;
4.我们会采用数据脱敏来加密敏感信息,在制度和权限上进行权责分离的管理审核制度;
5.我们会严格甄选业务合作伙伴和服务提供商,将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要求落实到双方的商务合同或审计、考核等活动中;
6.互联网环境并非确保完全安全,我们将尽力确保或担保您发送给我们的任何信息的安全性。如果我们的物理、技术或管理防护设施遭到破坏,导致信息被非授权访问、公开 披露、篡改、或毀坏,导致您的合法权益受损,我们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不幸发生个人信息安全事件后,我们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向您告知:安全事件的基本情况和可能的影响、我们已采取或将要采取的处置措施、您可自主防范和降低风险的建议、对您的补救措施等。我们将及时将事件相关情况以邮件、信息、电话、推送通知等方式告知您,难以逐一告知个人信息主体时,我们会采取合理、有效的方式发布公告。同时,我们还将按照监管部门要求,主动上报个人信息安全事件的处置情况。
六、 第三方个人信息使用
本隐私保护政策仅适用本网站收集的用户信息,并不适用任何第三方提供的服务或第三方的信息使用政策,本网站也不对第三方使用用户的信息承担任何责任。
七、 商业信息服务
1.用户了解并同意本网站可能使用用户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手机号码、本网站站内信、电子邮件等),通过本网站平台信息推送、短信、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用户发送商业信息,提供或推广本网站或本本网站关联方或合作方的如下商品或服务:
I.本网站促销活动;
II.关联方或合作方的商品促销信息;
III.新品上线信息;
IV.其他商业信息。
2.如用户不希望自己的个人信息作为广告用途,可以按照相关提示,在设备上选择取消推送或订阅,也可联系本网站客服。
八、 政策修改
本网站的隐私保护政策可能会修改,本网站保留对本政策作出不时修改的权利。
未经您明确同意,我们不会限制您按照本政策所应享有的权利。我们会在本网站上发布对本声明所做的更新。
对于重大变更,我们还可能通过不同渠道向您发送变更通知,比如微信小程序上发布通知或者向您发布单独通知。
以上所指的重大变更包括但不限于:
I.我们的服务模式发生重大变化。如处理个人信息的目的、处理的个人信息类型、个人信息的使用方式等;
II.我们在所有权结构、组织架构等方面发生重大变化如业务调整、破产并购等引起的所有者变更等;
III.个人信息共享、转让或公开披露的主要对象发生变化;
Ⅳ.您参与个人信息处理方面的权利及其行使方式发生重大变化;

九、如何联系我们
客服电话:40062199799(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9:00 - 18:00)
邮箱:info@winex-sh.com

《上海自贸区红酒交易中心红酒商城风险控制管理细则》

第一章 概述

第一条 为维护上海自贸区红酒交易中心红酒商城(以下简称“本商城”)现货商品交易秩序,控制交易风险,保障交易各方合法权益及本商城交易系统正常运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依据《上海自贸区红酒交易中心红酒商城交易总则》、《上海自贸区红酒交易中心红酒商城交易细则》,特制定《上海自贸区红酒交易中心红酒商城风险控制管理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 本商城实行申购量限制、交易价格最大波动幅度限制、风险警示、异常情况处理等风险控制措施。
第三条 所列风险控制措施为控制市场风险的必须手段,本商城可根据实际情况实施其他风险控制措施。
第四条 本商城依托官网发布采取风险控制措施的信息。
第五条 本商城工作人员、会员、交易用户等均须遵守本细则。

第二章 交易商品发售与申购

第六条 交易商品须为经本商城审核通过并在本商城交易系统进行交易的商品。
第七条 交易商品的供货商根据本商城的要求,应提供发售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自身资质证明、商品原产地证、卫生证明等,向本商城提出发售申请。
第八条 为解决商品意外风险以及假品仿冒品的困扰,并保障交易用户的利益,在本商城交易的商品必须是本商城审核通过后发售的未税商品或本商城审核通过的第三方平台发售的未税商品。经本商城审核通过并在本商城交易的酒品,本商城将通过代收代缴的方式对该商品进行全额投保,商品保单受益人为本商城,在交易商品所有权根据本商城细则转由交易用户所有时,该保单受益权转为交易用户享有。
第九条 本商城可实行交易用户最大申购量和最小申购量限制(最大申购量及最小申购量详见相关商品交易页面)。

第三章 交易商品转售

第十条 本商城目前实行对转售商品交易价格涨跌幅限制措施。当某一交易商品价格因超过或低于本商城提供的参考价的一定比例,或超过一定时限等原因,本商城有权限制该商品的转售以及提货。具体规定详见《上海自贸区红酒交易中心红酒商城交易细则》。
第十一条 本商城可根据商品交易的实际情况调整或取消商品的转售价格等限制,具体规定以本商城公告及商品交易页面标注为准。

第四章 交易资金结算

第十二条 本商城通过第三方结算银行对交易用户资金实行结算,以确保资金安全。
第十三条 交易用户的货款及各项费用的代收代付或暂存暂付, 均通过第三方结算银行进行。

第五章 交易商品提货

第十四条 交易商品须储存在本商城指定的专业恒温、恒湿交收仓库,交收仓库由本商城专业人员与海关双重监管,本商城每月定期对仓库内商品进行盘点和对账。
第十五条 一般贸易提货的交易用户,提货时可以选择自提也可以选择物流配送,选择自提的交易用户需自带身份证明及提货凭证,在填写完提货确认单后提货;选择物流配送的交易用户,在物流配送单被签收时视为确认提货该商品,鉴于商品的特殊性,在商品不发生破损的前提下,已提货的商品概不退换。对于气温低于5℃或高于30℃且超过两日运输距离的地区,不建议交易用户提货,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交易用户自行承担。

第六章 异常情况处理

第十六条 本商城实行风险警示制度。当本商城认为必要时,可以采取要求交易用户报告情况、谈话提醒、书面警示、公开谴责、发布风险警示公告等措施,以警示和控制风险。
第十七条 本商城对下列可能影响交易价格或交易秩序等交易异常情况予以重点监控,并可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一)出现疫情、地震、水灾、火灾等不可抗力因素或通讯系统故障等不属于本商城的原因而导致交易无法正常进行的;
(二)同一用户针对同一款商品连续三次转售价格异常被警示的,或超过一定合理比例的;
(三)同一用户被警示超过三次的或同一用户待审核次数超过三次的;
(四)本商城认为属于交易异常情况的其他情形。
第十八条 针对交易异常情况,本商城可采取提示、警示、调整商品转售价格幅度、限制交易、限制提货等处理措施。
第十九条 对于个别经本商城查实认定导致交易异常的交易用户,本商城可采取口头或书面警示、约谈直至限制账户交易等处理措施。
第二十条 风险揭示:参与本商城交易的所有交易用户须充分理解交易风险,由于各种风险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再投资风险,政策风险,其他风险等)的存在,交易用户所预期的规避风险、获利等交易目标不一定能够实现,而上述后果由交易用户自行承担,本商城对此不提供担保也不承担任何责任。交易用户应充分认识交易风险,谨慎交易。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商城可根据新业务的开展情况修订本细则并适用。
第二十二条 本细则的解释权和修订权属本商城所有。
第二十三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上海自贸区红酒交易中心 2022年3月1日

《上海自贸区红酒交易中心红酒商城交易商品管理办法》

第一章 概述

第一条 为维护上海自贸区红酒交易中心红酒商城(以下简称“本商城”)现货商品交易秩序,规范交易各方的交易行为,统一管理交易商品,根据《上海自贸区红酒交易中心红酒商城交易总则》、《上海自贸区红酒交易中心红酒商城交易细则》,特制定《上海自贸区红酒交易中心红酒商城交易商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商城有关的一切交易活动,本商城对本办法另有修订时,适用该修订。
第三条 本办法对本商城交易商品的发售、交易商品命名与代码编制、交易商品的储存等进行了规定。
第四条 本商城工作人员、会员、交易用户等均须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 本商城工作人员、会员、交易用户等均须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 本商城工作人员、会员、交易用户等均须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 交易商品管理

第一节 交易商品发售
第五条 本商城设有严格的审核机制,只有经过本商城审核通过的交易商品才能在本商城交易平台进行交易。
第六条 交易商品的供货商须向本商城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自身资质证明、商品原产地证、卫生证明等。
第七条 本商城交易商品采用商品代码制,具体商品代码详见本商城商品页。
第八条 交易商品的申购、转售、结算、提货环节详见本商城细则。
第二节 交易商品命名与代码编制
第九条 本商城交易商品命名规则:
交易商品音译名称+酒品种类+交易商品葡萄采摘年份(规格)
第十条 本商城交易商品代码编制规则:
商品代码由6位组成,格式如下:XYYZZZ
其中X代表交易商品类别,目前使用1、2、3编制。其中1代表价值较高酒品,2代表其他酒品,3代表套装酒品;
YY 代表交易商品在本商城交易系统录入的年份 ;
ZZZ 代表交易商品本年度在本商城交易系统录入时间先后顺序的序号。
第三节 交易商品保险
第十一条 为解决商品意外风险以及假品仿冒品的困扰,并保障交易用户的利益,本商城要求在本商城交易的商品必须是本商城审核通过后发售的未税商品或本商城审核通过的第三方平台发售的未税商品。经本商城审核通过并在本商城交易的酒品,本商城将通过代收代缴的方式对该商品进行全额投保,商品保单受益人为本商城,在交易商品所有权根据本商城细则转由交易用户所有时,该保单受益权转为交易用户享有。
第四节 交易商品储存
第十二条 交易商品须储存在本商城指定的专业恒温、恒湿交收仓库。
第十三条 交易商品储存的交收仓库由本商城专业人员与海关双重监管,本商城每月定期对交收仓库内商品进行盘点和对账。
第五节 交易商品提货
第十四条 交易用户持有的商品,可根据相应公告或商品页面标注的提货提示进行提货。
第十五条 交易用户可在本商城“我的”界面,选择“我要提酒”进行操作,“我要提酒”页面也可以选择生成“提货券”。提货券可以过户,也可以注销,提货券注销后的商品可以继续参与交易,提货券设有有效期,详见生成提货券的页面说明。交易用户须向本商城缴纳提货券注册、过户及注销费用(如有),提货券相应收费标准等详见提货券生成页面标注。
第十六条 一般贸易提货的交易用户,提货时可以选择自提也可以选择物流配送,选择自提的交易用户需自带身份证明及提货凭证,在填写完提货确认单后提货;选择物流配送的交易用户,在物流配送单被签收时视为确认提货该商品。鉴于商品的特殊性,在商品不发生破损的前提下,已提货的商品概不退换。对于气温低于5℃或高于30℃且超过两日运输距离的地区,不建议交易用户提货,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交易用户自行承担。
第十七条 当某一交易商品价格因超过发售价或低于发售价的一定比例,或超过一定时限等原因,本商城有权限制该商品的转售以及提货,具体规定以本商城公告及商品页面标注为准。
第三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商城可根据新业务的开展情况修订本办法。
第十九条 本办法的解释权和修订权属本商城所有。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上海自贸区红酒交易中心 2022年3月1日

《上海自贸区红酒交易中心红酒商城交易细则》

第一章 概述

第一条 为维护上海自贸区红酒交易中心红酒商城(以下简称“本商城”)现货商品交易秩序,保障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海自贸区红酒交易中心红酒商城交易总则》,特制定《上海自贸区红酒交易中心红酒商城交易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 本商城只组织商品现货全额交易,不从事权益类交易及其他标准化合约交易。本商城集中优化资源配置,降低交易成本,为交易各方提供专业、完善、透明的商品交易市场。本商城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规定,自觉接受监管,严格防范风险,以服务实体经济和所在行业为宗旨,科学设计自身业务模式。
第三条 本商城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依托本商城官方网站,运用安全、高效、便捷、先进的电子商务技术,为交易用户进行商品现货交易提供相关服务。
第四条 本细则适用于本商城有关的一切交易活动。本商城对相应交易模式或交易品种另有特别规定时,适用该特别规定。
第五条 本商城的工作人员、会员、交易用户等均须遵守本细则。

第二章 交易用户

第六条 交易用户是指在本商城注册,通过本商城进行商品交易、结算及提货的合法机构或自然人。
第七条 所有交易用户在遵守相关规定注册成为本商城交易用户时,均明确接受并承诺严格按照本商城的各项规则和各公告等进行交易。
第八条 为保证商品交易的便捷和安全,本商城对交易商品实行代码管理。
第九条 交易账号和交易密码为该交易用户的电子签名,交易用户对其发出的操作指令和产生的操作结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交易用户对其账号安全性附有保全义务,非本商城原因造成的交易密码外泄等情况,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交易用户自行承担。

第三章 交易商品

第十条 交易商品是指经本商城审核通过,在本商城交易系统进行交易的商品。
第十一条 供货商根据本商城的要求,应提供商品的原产地证明等相关追溯文件。
第十二条 商品须储存在本商城指定的专业交收仓库,本商城每月定期对仓库内商品进行盘点和对账。
第十三条 本商城交易商品采用商品代码制,具体商品代码见本商城商品页面标注。
第十四条 本商城交易商品命名规则:
交易商品音译名称+酒品种类+交易商品葡萄采摘年份(规格)
第十五条 本商城交易商品代码编制规则:
商品代码由6位组成,格式如下:XYYZZZ
其中X代表交易商品类别,目前使用1、2、3编制。其中1代表价值较高酒品,2代表其他酒品,3代表套装酒品;
YY 代表交易商品在本商城交易系统录入的年份 ;
ZZZ 代表交易商品本年度在本商城交易系统录入时间先后顺序的序号。

第四章 交易模式及流程

第十六条 交易模式: 本商城采用协议转让的交易模式。
第十七条 交易流程包括发售及申购、转售、结算、提货等。
第一节 发售和申购
第十八条 供货商须提供商品发售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自身资质证明、商品原产地证、卫生证明等,向本商城提出发售申请。
第十九条 本商城对供货商提出的发售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本商城发布发售公告,公告内容包含申购商品信息、申购时间、交易用户最大申购量和最小申购量的要求等。
第二十条 交易用户可通过本商城网站按商品发售价进行申购,自行填写申购数量,交易用户对申购进行确认并付款成功后,即视为交易用户申购商品成功。申购完毕后,本商城即把发售商品记入交易用户的个人账户,若出现不可抗力或者商品在运输过程中灭失或毁损等意外情形,本商城将另行公告。本商城在扣除发售服务费及其他费用,并将相应申购货款通过结算银行统一购汇向商品供应商支付后,该商品的所有权、风险、以及该商品对应的保险权益均转由该交易用户享有和承担。商品到达本商城指定酒库后,该商品才可以被转售。交易手续费和其他费用标准详见相应的商品页面介绍。
第三节 转售交易
第二十一条 参与交易的买卖双方须为本商城的注册用户。转售前,卖方须持有交易商品,以确保交易顺利进行。
第二十二条 买方或卖方通过本商城申购或转售,通过点选方式确认,确定交易商品数量、价格等信息,该确认指令即为买方或卖方发起该交易的确认。卖方填写拟转售商品的价格及数量后,通过点选方式确认转售;买方自主选择交易商品,填写数量后,通过点选方式确认申购并支付。买方发出的交易指令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达成交易。
第二十三条 转售确认成交后,系统扣除交易手续费、仓保费等相关费用,将剩余货款转给卖方,将交易商品计入买方交易账户。
第二十四条 转售商品中的未成交部分,发出转售指令的用户可以撤销指令,指令撤销后,系统将解冻所对应的交易商品。否则,未成交部分继续在系统中参加交易。
第二十五条 申购成功后,买方在5个自然日后可将交易商品继续参与交易,也可随时申请提货。
第二十六条 本商城对商品的转售价格进行监督管理。当某一交易商品价格因超过或低于本商城提供的参考价的一定比例,或超过一定时限等原因,本商城有权限制该商品的转售以及提货。对于交易用户拟转售商品的价格规定如下:
1. 交易用户拟转售商品价格不得小于该商品在本商城提供的参考价的90%。
2. 交易用户拟转售商品大于等于(≥)该商品在本商城提供的参考价的90%且小于(<)该商品在本商城提供的参考价的130%时,交易用户可自行决定转售价格。
3. 交易用户拟转售商品价格为该商品在本商城提供的参考价的130%-150%(即参考价*130%≤拟转售价格<参考价*150%)之间时,本商城有权对用户发出警示。同一交易用户累计三次被警示或待审核后,此用户将被临时限制转售商品,该交易用户再次发起转售都须经过审核,待本商城审核确认后做出同意及限制转售资格的决定;同一交易用户对同款商品连续三次拟转售价格在此区间的,第三次的拟转售价格转为审核状态,待本商城审核确认后做出同意及限制转售的决定。
4. 交易用户拟转售商品价格大于等于(≥)该商品在本商城提供的参考价的150%时,该转售价格转为审核状态,待本商城审核确认后做出同意及限制转售的决定。
以上所提及的“本商城提供的参考价”,来源于该商品在本商城的发售价、在上海自贸区酒类跨境电商平台(winex-hk.com)的未税价、以及该商品的国际均价等。本商城可根据商品交易的实际情况调整或取消商品的转售价格等限制,具体规定以本商城公告及商品交易页面标注为准。
第二十七条 本商城为买卖双方后续交易提供交易平台,买卖双方应根据买卖交易、以及买卖交易获得的收益,根据相关税收法律自行申报缴纳税费,本商城不负有任何为买卖双方及买卖交易代扣代缴税费的义务。商品成交后,交易双方须缴纳交易手续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缴费标准详见商品转售页面的标注及提示。
第四节 结算
第二十八条 本商城采取实时结算和第三方结算银行定期结算相结合的原则。交易过程中,交易系统实时记录买卖双方资金和商品数量的变化。交易结束后,交易系统对交易各方的货款及商品数量进行统一结算后,由第三方结算银行进行实际的资金划转,交易用户可在“我的”界面进行申请提款操作。
第五节 提货
第二十九条 交易用户持有的商品,可根据本商城发布的提货时间申请提货。
第三十条 交易用户可在本商城“我的”界面,选择“我要提酒”进行操作,“我要提酒”页面也可以选择生成“提货券”。提货券可以过户,也可以注销,提货券生成后该商品无法转售,注销后的提货券商品可以继续参与交易。提货券设有有效期,详见生成提货券的页面说明。交易用户须向本商城缴纳提货券注册、过户及注销费用(如有),提货券相应收费标准等详见提货券生成页面标注。
第三十一条 一般贸易提货的交易用户,提货时可以选择自提也可以选择物流配送,提货前须缴纳商品相应的税费、仓保费等相关费用。选择自提的交易用户需自带身份证明及提货凭证,在填写完提货确认单后提货;选择物流配送的交易用户,在物流配送单被签收时视为确认提货该商品。鉴于商品的特殊性,在商品不发生破损的前提下,已提货的商品概不退换。对于气温低于5℃或高于30℃且超过两日运输距离的地区,不建议交易用户提货,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交易用户自行承担。

第五章 相关费用说明

第三十二条 客户在平台上购买酒品显示的“价格”非到手价,未包含酒品税费、交易手续费、仓储保险费、运费等杂费,用户提货前还须支付以上相应尾款。
(一)税费
交易用户在提货前须先行缴纳相应税费,本商城协助提供报关服务。商品税费按照商品提货时所对应的届时有效的国家先行关税、消费税和增值税的税率进行缴纳。一般贸易完税价税费及转跨境提货税费均根据该款酒品的“基准参考价” 作为计税依据。“基准参考价”来源于该商品在本商城的历史未税发售价或在上海自贸区酒类跨境电商平台(winex-hk.com)的预购未税价,详见提货时的页面提示信息。
(二)交易手续费
交易手续费为客户在平台上转售酒品或者购买转售的酒品需要支付相应的平台服务费用,费用为订单中酒品价格的0.3%。
(三)仓保费(仓储保险费)
仓保费=商品数量*日仓保费收费标准*商品持有日
持有日=卖出、过户或提货日期-买入或仓储起始日期
仓保费起始日期从用户购买完成或到港可提货之日起算。
费用标准:单瓶/套酒品0.06元每天。
其他杂费(如有)
其他相关费用如有,详见商品页面的标注。

第六章 信息发布

第三十三条 本商城通过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发布本商城的有关文件、公告和数据资料等信息,向交易用户提供交易行情及相关的行业综合信息。
第三十四条 有关市场交易信息发布权属于本商城,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用于商业活动。

第七章 风险控制

第三十五条 本商城实行交易价格最大波动幅度限制、申购量限制、风险警示、异常情况处理等风险控制措施。
第三十六条 本商城对下列可能影响交易价格或交易秩序等交易异常情况予以重点监控,并可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一)出现疫情、地震、水灾、火灾等不可抗力因素或通讯系统故障等不属于本商城的原因而导致交易无法正常进行的;
(二)同一用户针对同一款商品连续三次转售价格异常被警示的,或超过一定合理比例的;
(三)同一用户被警示超过三次的或同一用户待审核次数超过三次的;
(四)本商城认为属于交易异常情况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七条 针对交易异常情况,本商城可采取提示、警示、公告、限制转售商品、限制交易、限制提货等处理措施。
第三十八条 对于个别经本商城查实认定导致交易异常的交易用户,本商城可采取口头或书面警示、约谈直至限制账户交易等处理措施。
第三十九条 风险揭示:参与本商城交易的所有交易用户须充分理解交易风险,由于各种风险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再投资风险,政策风险,其他风险等)的存在,交易用户所预期的规避风险、获利等交易目标不一定能够实现,而上述后果由交易用户自行承担,本商城对此不提供担保也不承担任何责任。交易用户应充分认识交易风险,谨慎交易。

第八章 诚信原则

第四十条 本商城秉承公开、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所有交易用户搭建安全可靠的交易平台。
第四十一条 本商城通过第三方结算银行对交易用户资金实行结算,以确保资金安全。
第四十二条 本商城要求所有交易用户均无不良信用记录,坚持诚信原则在本商城进行交易,倘若发现有不良行为,本商城有权进行警告、限制其账户交易以及采取其他紧急控制措施。
第四十三条 为解决商品意外风险以及假品仿冒品的困扰,并保障交易用户的利益,本商城要求在本商城交易的商品必须是本商城审核通过后发售的未税商品或本商城审核通过的第三方平台发售的未税商品。经本商城审核通过并在本商城交易的酒品,本商城将通过代收代缴的方式对该商品进行全额投保,商品保单受益人为本商城,在交易商品所有权根据本细则转由交易用户所有时,该保单受益权转为交易用户享有。

第九章 附 则

第四十四条 本商城可根据新业务的开展情况修订本细则。
第四十五条 本细则的解释权和修订权属本商城所有。
第四十六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上海自贸区红酒交易中心 2022年3月

《上海自贸区红酒交易中心红酒商城交易总则》

第一章 概述

第一条 为维护上海自贸区红酒交易中心红酒商城(以下简称“本商城”)现货商品交易秩序,规范交易各方的交易行为,保障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上海自贸区红酒交易中心红酒商城交易总则》(以下简称“本总则”)。
第二条 本商城只组织商品现货全额交易,不从事权益类交易及其他标准化合约交易。本商城集中优化资源配置,降低交易成本,为交易各方提供专业、完善、透明的商品交易市场。本商城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规定,自觉接受监管,严格防范风险,以服务实体经济和所在行业为宗旨,科学设计自身业务模式。
第三条 本商城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依托本商城官方网站,运用安全、高效、便捷、先进的电子商务技术,为交易用户进行商品现货交易提供相关服务。
第四条 本总则适用于本商城有关的一切交易活动。本商城对相应交易模式或交易品种另有特别规定时,适用该特别规定。
第五条 本商城的工作人员、会员、交易用户等均须遵守本总则。

第二章 交易用户

第六条 交易用户是指在本商城注册,通过本商城进行商品交易、结算及提货的合法机构或自然人。
第七条 所有交易用户在遵守相关规定注册成为本商城交易用户时,均明确接受并承诺严格按照本商城的各项规则和各公告等进行交易。
第八条 为保证商品交易的便捷和安全,本商城对交易商品实行代码管理。
第九条 交易账号和交易密码为该交易用户的电子签名,交易用户对其发出的操作指令和产生的操作结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交易用户对其账号安全性附有保全义务,非本商城原因造成的交易密码外泄等情况,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交易用户自行承担。

第三章 交易模式及流程

第十条 本商城目前采用协议转让模式。本商城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推出其它模式的商品现货交易。
第十一条 本商城设有严格的审核机制,只有经过本商城审核通过的商品才能在本商城交易平台进行交易。
第十二条 本商城商品交易采用商品代码制,交易商品的最小单位为1/瓶(或1/套),使用货币为人民币,转售商品价格幅度限制、最小交货量等参数(如有),将在相应的商品交易页面显示。
第十三条 交易用户的资金划拨将采用第三方结算银行进行。交易用户的个人资金账户(银行卡或其他账户等)须为本人实名认证。
第十四条 交易用户的货款及各项费用的代收代付或暂存暂付, 将通过第三方结算银行进行。
第十五条 交易流程包括发售及申购、转售、结算、提货等。
第十六条 交易用户可按照发售价申购本商城发售的商品,自行填写申购数量,交易用户对申购进行确认并付款成功后,即视为交易用户申购商品成功。申购完毕后,本商城即把发售商品记入交易用户的个人账户,若出现不可抗力或者商品在运输过程中灭失或毁损等意外情形,本商城将另行公告。本商城在扣除发售服务费及其他费用(如有),并将相应申购货款通过结算银行统一购汇向商品供应商支付后,该商品的所有权、风险、以及该商品对应的保险权益均转由该交易用户享有和承担。商品到达本商城指定酒库后,该商品才可以被转售。交易手续费和其他费用标准详见相应的商品页面介绍。
第十七条 商品转让流程:交易用户登陆本商城,进入“我的”界面,点击“我要转售”,选择要转售的自有商品,输入金额、数量和时间后,对应转售商品即被发布。交易用户可在“转售管理”中查看自有酒品的转售状态。撤消转售指令,只对原指令未成交部分有效。买方一经申购付款即视为买卖双方达成交易,系统将扣除交易手续费、仓保费等相关费用,将剩余货款计入卖方账户,将交易商品计入买方交易账户,卖方可在“我的”界面查看自有资金金额,进行提款申请。
第十八条 本商城系为买卖双方后续交易提供交易平台,买卖双方应根据买卖交易、以及买卖交易获得的收益,根据相关税收法律自行申报缴纳税费,本商城不负有任何为买卖双方及买卖交易代扣代缴税费的义务。成交双方应向本商城支付交易手续费和其它相关费用,缴费标准详见商品转售页面的标注及提示。
第十九条 本商城采取实时结算和第三方结算银行定期结算相结合的原则。交易过程中,交易系统实时记录买卖双方资金和商品数量的变化。交易结束后,交易系统对交易各方的货款及商品数量进行统一结算后,由第三方结算银行进行实际的资金划转,交易用户可在“我的”界面进行申请提款操作。
第二十条 交易用户通过交易获得的商品,可根据本商城发布的提货时间进行提货。
第二十一条 提货券是指交易用户经本商城审核通过的在提货时形成的凭证。提货券可以过户,也可以注销,提货券生成后该商品无法转售,注销后的提货券商品可以继续参与交易。提货券设有有效期,详见生成提货券的页面说明。交易用户须向本商城缴纳提货券注册、过户及注销费用(如有),提货券相应收费标准等详见提货券生成页面标注。
第二十二条 交易用户须为其持有的交易商品支付仓储费和保险费、税费等费用、以及交易过程中涉及的交易手续费,相关收费说明详见《上海自贸区红酒交易中心红酒商城交易细则》。
第二十三条 本商城对商品的转售价格进行监督管理。当某一交易商品价格因超过或低于本商城提供的参考价的一定比例,或超过一定时限等原因,本商城有权限制该商品的转售以及提货,具体规定详见《上海自贸区红酒交易中心红酒商城交易细则》。

第四章 信息发布

第二十四条 本商城通过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发布本商城的有关文件、公告和数据资料等信息,向交易用户提供交易行情及相关的行业综合信息。
第二十五条 有关市场交易信息发布权属于本商城,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用于商业活动。

第五章 风险控制

第二十六条 本商城实行交易价格最大波动幅度限制、申购量限制、风险警示、异常情况处理等风险控制措施。
第二十七条 交易价格最大波动幅度限制是指本商城可根据交易的实际情况对交易商品的转售价格进行限制,以降低交易风险的措施。
第二十八条 本商城可对交易商品实行单一交易用户最大申购量和最小申购量限制。
第二十九条 本商城实行风险警示制度。当本商城认为必要时,可以采取要求交易用户报告情况、谈话提醒、书面警示、公开谴责、发布风险警示公告等措施,以警示和控制风险。
第三十条 如果发现交易用户操纵市场的行为或者出现不可抗力、意外事件以及其它异常情况时,本商城可以宣布进入异常情况状态,采取紧急措施化解风险。
第三十一条 风险揭示:参与本商城交易的所有交易用户须充分理解交易风险,由于各种风险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再投资风险,政策风险,其他风险等)的存在,交易用户所预期的规避风险、获利等交易目标不一定能够实现,而上述后果由交易用户自行承担,本商城对此不提供担保也不承担任何责任。交易用户应充分认识交易风险,谨慎交易。

第六章 诚信原则

第三十二条 本商城秉承公开、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所有交易用户搭建安全可靠的交易平台。
第三十三条 本商城通过第三方结算银行对交易用户资金实行结算,以确保资金安全。
第三十四条 本商城要求所有交易用户均无不良信用记录,坚持诚信原则在本商城进行交易,倘若发现有不良行为,本商城有权进行警告、限制其账户交易以及采取其他紧急控制措施。
第三十五条 为解决商品意外风险以及假品仿冒品的困扰,并保障交易用户的利益,本商城要求在本商城交易的商品必须是本商城审核通过后发售的未税商品或本商城审核通过的第三方平台发售的未税商品。经本商城审核通过并在本商城交易的酒品,本商城将通过代收代缴的方式对该商品进行全额投保,商品保单受益人为本商城,在交易商品所有权根据本总则转由交易用户所有时,该保单受益权转为交易用户享有。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本商城可根据新业务的开展情况修订本总则,并制定相应细则。
第三十七条 本总则的解释权和修订权属本商城所有。
第三十八条 本总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上海自贸区红酒交易中心 2022年3月